关于打工妹婚姻逆迁移的调查
[摘 要]由于制度与自身的原因,很多在城相恋的农民工婚后回到了农村,文章根据打工妹的婚后生活状况把打工妹的婚姻逆迁移分为四种类型:安居乐业型、外出型、女方外逃型、女方自杀型。通过对这四种类型的描述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婚姻逆迁移进行理论探讨。从宏观上看,城市化、工业化是不可逆的现代化趋势,在此背景下,与城市化、工业化相悖的婚姻逆迁移必然整体上充满被动和凄凉。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男女双方婚前信息交换的完全性、婚姻迁移和社区迁移的同步性也是影响这些婚姻迁移者婚姻质量的关键变项。
[关键词]婚姻逆迁移;社区迁移;完全性
一、前言
伴随着经济改革和户籍制度的松动,大批农民如潮水涌入城市。在城市里,很多农村的青年男女找到了自己的婚姻对象,但是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各种制度性限制依然存在,以及外来工自身的相对低下的收入水平和教育水平,这些都决定了虽然外来工进入了城市,但是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婚后仍然要回到农村私家侦探。于是很多在城务工的农村女性(也是通常说的打工妹)婚后都追随自己的丈夫回迁到了农村。
本文所要研究的就是在城市相恋的农民工婚后回到农村的生活状况。这些婚姻的外来者能否快速融入当地的社区生活?她们又是在一个怎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进行婚姻逆迁移的?什么是决定她们婚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的关键变项?这种通婚圈的扩大会给当地农村社区和整个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和后果?
2003年,谭琳等人在《社会学研究》第二期发表了《“双重外来者”的生活》,这篇文章分析了外来女性婚姻移民在张家港的生活状况;但是笔者认为谭琳的研究不够全面。由于中国有着“从夫居”的风俗和传统,通常中国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结婚就意味着从娘家到婆家的迁移(顾耀德,1991)。作为新时期的女性,打工妹婚姻迁移的去向主要有三个:一是嫁给一个本地的男子,这种婚姻和传统的农村婚姻一样,都是发生在一个“熟人社区”;二是嫁给打工所在地的男性;三是嫁给一个与自己一样的打工男性(即通常所说的打工仔)。严格说来,后两种情况才是真正的婚姻迁移。因为不管是迁移的距离,还是社区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都不是第一种情况所能比拟的。谭琳研究的是第二种情况,笔者的研究是最后一种情况。
在第三种情况下,打工妹的一生经历了两次迁移:第一次是从农村迁到城市打工;第二次是从城市迁到农村结婚。如果说第一次迁移是一种城市化、工业化,那么第二次迁移则是逆城市化、逆工业化(同钰莹,2001)。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把这种婚姻迁移称作婚姻逆迁移。二、方法与背景介绍
2003年1月到3月,我在罗村进行了近3个月的实地观察和大量的访谈调查。本文论述就是建立在这些观察和访谈记录的基础之上。
罗村位于湖南省西南部,80年代仍非常封闭落后,但80年代中期后,陆续有村民外出打工。由于罗村距离广东较近,因此很多村民选择广东为自己打工的目的地。罗村当地集体工业不发达,产值几乎为零,村民的现金收入主要依靠出卖农产品和外出打工。
每次回家过年,笔者都会发现村里又多了几个外来媳妇,当然又有几个姑娘跟着外地的男子“跑”了。这个现象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文章对外来媳妇的界定是:能否听说本地方言。根据这个条件,全村共娶进18个外来媳妇。笔者把这18个外来媳妇和她们的家庭作为调查对象。此外,还调查了一些村委会干部、其他村民,这些访谈有利于我们从侧面了解农村通婚圈扩大后的影响和后果。
三、婚姻逆迁移者的婚后生活经历
打工的经历给打工妹的生活和观念都带来很大的变化。尽管打工妹很想留在城市,但由于中国社会从制度上对外来工实行的是“经济接纳”和“社会拒入”的双重态度(刘倩,2001);再加上外来工自身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她们婚后绝大部分必须回到农村。那么回到农村后,她们生活得如何呢?
笔者根据调查所得资料,按照打工妹婚姻逆迁移的结果把她们的婚后生活分成四种类型:安居乐业型、外出型、女方外逃型、女方自杀型。
1·安居乐业型
我们所说的“安居乐业型”主要是指:打工妹跟随丈夫回乡之后,夫妻两个都安心在农村定居了,再也没有去城市打工。
案例一:WLX今年29岁,四川人,两年前她跟着自己的男朋友从深圳来到罗村,结婚后夫妻俩利用打工的钱买了一辆中巴,每天跑从罗村到县城路线的客运,丈夫开车,她收钱。小两口过得挺甜蜜的,双方都对回乡的生活很满意。
以前的生活好了很多,也比在城里打工好。因为一个女的在外面老是受别人的欺负。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外来媳妇都提到,在回农村结婚之前,她们都有一段在城市同居的经历。“鉴于了解一个人最好方法是与其共同生活”(加里·贝克尔,1987),由此我们认为这些夫妻之间是知根知底的,信息交换比较全面。其中个案一还提到,她曾在城市打工的时候学习过罗村的方言,实际上这是一种提前的再社会化,以加强个人的社区适应能力。
2·外出型
并非所有的婚姻逆迁移者婚后都愿意呆在农村,毕竟城市的华灯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而罗村落后的经济境况也促使村民走出家门。
(1)双方外出型
案例三:LM是一个江西的女孩子,2000年嫁到罗村,可是结婚后一个多月,夫妻俩马上又回到东莞过他们的打工生活。
说句实话,我不喜欢这里的生活。他们说话我听不懂,我很难和他们交流,在这里我只能和我老公说话,感觉很孤独。想起打工时那帮姐妹们,还有在城里的那种生活……那时候大家一起真是开心。因此结婚后我特别怀念城里的打工生活,于是结婚后不久我就想重新回城市打工。我老公很不放心我,于是他陪我一起出去。
案例四:DXJ是罗村的一个小伙子,1997年带了一个云南的打工妹回家结了婚,结婚一年后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两岁时,夫妻双方都返回到城市,继续打工。
他这样形容自己的重新外出:
结婚的时候花了我一大笔钱,打工的钱早就花光了。我们这里没什么工厂,也没什么副业,各种赋税又多,在家里务农是没什么出息的。我老婆也一直对我们这里不满,经常埋怨我们这里洗澡、上厕所很不方便,早就想出去了。就差没说出来而已……可是我妈已经去了,没人给我们带孩子,我们只好把孩子也带到城市。
为了结婚,夫妻双双从城市回到农村,可是结婚后又重新回到城市。这看似很矛盾,实际上这中间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由于在城市生活多年,他们大都从内心上对城市的生活方式非常认同,访谈中他们都透露自己其实是被迫回到农村的。二是由于罗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生活条件也落后城市很多,很多外来媳妇不习惯罗村这种生活方式;此外,除了务农之外,罗村当地不能提供其他的就业机会,而这些外来工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早已不喜欢做农活,有的甚至不知道怎么做农活。但是他们重新外出也有一个问题,他们的孩子由谁来照顾?有的只好暂时不生孩子,有的则把孩子带出去,有的把孩子给父母抚养。
(2)一方外出型
如果说双方都外出的家庭还是因为对城市华灯的某种迷恋,那么一方外出的家庭则更加理性,更加实际。
案例五:DLH今年28岁,23岁时和一个云南的姑娘结了婚。结婚后他和老婆仍然在城市打了两年工,然后带着老婆回到家里干了两年农活,再后来他又重新返回城市打工,留下老婆在家。他这样形容自己的出出入入:
结婚后我们还在城市生活了两年,我们都很喜欢城市的生活。可是城市生活费用比较高,子女的户口、上学都很麻烦,我们只好回到家里来。生了孩子后,家里的支出挺多的,在农村死做工(指从事一般的种植业)是没有钱的。于是我就让老婆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我就跟别人重新去城市打工赚钱。
案例六:YCH是湖北人,嫁到罗村已经三年了,可很少在罗村住,长期在外打工,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有她自己的苦衷:
结婚后我对这里很不习惯。邻居们说话我一句都听不懂,而这里的人都不太会说普通话,因此没什么人和我说话。特别是过年过节的时候,一家人在一起吃饭,他们说话我听不懂,我
我们是前年结婚的,那时候我都快27岁了,在家里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了,只好在外面找了一个,也就是现在我这个老公。我们都知道自己年纪比较大了,很难再找到更好的,所以都对对方挺好的,蛮珍惜对方。结婚前我们在城市里差不多同居了一年,大家都很了解。同居的时候他还教过我们这里的话,我很快就学会了。现在我帮他收钱都是说这里的话,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我是本地人。
案例二:DF从小就是一个孤儿,靠祖父养大,家里经济条件非常差,没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30岁时(1999年)还找不到老婆,村里人都以为他会成为一个光棍。没想到他2000年南下广州,第二年就带回了一个贵州妇女LSX。LSX这样描述她的婚后生活:
我们家在贵州的山区里,我们家很穷。为了支付我哥的彩礼钱,我妈硬是要我嫁给了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结婚后他(指她的前夫)经常喝酒、赌博,喝醉了还经常打我,我实在受不了,就跟老乡跑去了广州。在工厂里我认识了DF,我觉得他人挺好的,心地很善良。慢慢地我们好上了,后来我们租房在城市同居了……结婚后我跟着他回到了家乡,回来后我觉得他家里和我想象的差不多,确实很穷,不过他对我很好。现在我们在家里种田,生活还是不错的,至少比起以前的生活好了很多,也比在城里打工好。因为一个女的在外面老是受别人的欺负。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外来媳妇都提到,在回农村结婚之前,她们都有一段在城市同居的经历。“鉴于了解一个人最好方法是与其共同生活”(加里·贝克尔,1987),由此我们认为这些夫妻之间是知根知底的,信息交换比较全面。其中个案一还提到,她曾在城市打工的时候学习过罗村的方言,实际上这是一种提前的再社会化,以加强个人的社区适应能力。
2·外出型
并非所有的婚姻逆迁移者婚后都愿意呆在农村,毕竟城市的华灯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而罗村落后的经济境况也促使村民走出家门。
(1)双方外出型
案例三:LM是一个江西的女孩子,2000年嫁到罗村,可是结婚后一个多月,夫妻俩马上又回到东莞过他们的打工生活。
说句实话,我不喜欢这里的生活。他们说话我听不懂,我很难和他们交流,在这里我只能和我老公说话,感觉很孤独。想起打工时那帮姐妹们,还有在城里的那种生活……那时候大家一起真是开心。因此结婚后我特别怀念城里的打工生活,于是结婚后不久我就想重新回城市打工。我老公很不放心我,于是他陪我一起出去。
案例四:DXJ是罗村的一个小伙子,1997年带了一个云南的打工妹回家结了婚,结婚一年后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两岁时,夫妻双方都返回到城市,继续打工。
他这样形容自己的重新外出:结婚的时候花了我一大笔钱,打工的钱早就花光了。我们这里没什么工厂,也没什么副业,各种赋税又多,在家里务农是没什么出息的。我老婆也一直对我们这里不满,经常埋怨我们这里洗澡、上厕所很不方便,早就想出去了。就差没说出来而已……可是我妈已经去了,没人给我们带孩子,我们只好把孩子也带到城市。
为了结婚,夫妻双双从城市回到农村,可是结婚后又重新回到城市。这看似很矛盾,实际上这中间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由于在城市生活多年,他们大都从内心上对城市的生活方式非常认同,访谈中他们都透露自己其实是被迫回到农村的。二是由于罗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生活条件也落后城市很多,很多外来媳妇不习惯罗村这种生活方式;此外,除了务农之外,罗村当地不能提供其他的就业机会,而这些外来工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早已不喜欢做农活,有的甚至不知道怎么做农活。但是他们重新外出也有一个问题,他们的孩子由谁来照顾?有的只好暂时不生孩子,有的则把孩子带出去,有的把孩子给父母抚养。
(2)一方外出型
如果说双方都外出的家庭还是因为对城市华灯的某种迷恋,那么一方外出的家庭则更加理性,更加实际。
案例五:DLH今年28岁,23岁时和一个云南的姑娘结了婚。结婚后他和老婆仍然在城市打了两年工,然后带着老婆回到家里干了两年农活,再后来他又重新返回城市打工,留下老婆在家。他这样形容自己的出出入入:
结婚后我们还在城市生活了两年,我们都很喜欢城市的生活。可是城市生活费用比较高,子女的户口、上学都很麻烦,我们只好回到家里来。生了孩子后,家里的支出挺多的,在农村死做工(指从事一般的种植业)是没有钱的。于是我就让老婆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我就跟别人重新去城市打工赚钱。
案例六:YCH是湖北人,嫁到罗村已经三年了,可很少在罗村住,长期在外打工,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有她自己的苦衷:
结婚后我对这里很不习惯。邻居们说话我一句都听不懂,而这里的人都不太会说普通话,因此没什么人和我说话。特别是过年过节的时候,一家人在一起吃饭,他们说话我听不懂,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外人。还有我婆婆也不太好。有一次端午节吃饭的时候,我肚子饿了,菜又做好了,我就先吃饭了,我婆婆看到后很生气,骂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觉得很委屈。后来才知道要等神先吃(罗村有个风俗,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开饭之前一定要拜祭祖先,祖先吃过之后家人才能吃)。就这样,一气之下我重新回到城市打工。只是每年偶尔回家看看孩子和老公……我觉得比较迷茫,不知道能否在外打多久的工。
上面两个案例各有不同,案例五是男方外出,案例六是女方外出。男方外出主要是基于家庭经济原因,而且这些家庭的外来媳妇也基本上适应了婚姻迁入地的社区生活。女方外出则主要是因为对迁入地社区不适应,出现了婚姻迁移和社区迁移的不同步性。
3·女方外逃型
迁移是需要成本的,虽说随着迁移次数的增加,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将出现递减(胡斌,1999),但毕竟并不是每个迁移的打工妹都能承受这份迁移的成本。在女性婚姻迁移者中,有两类就是属于迁移失败的,这就是女方外逃型和女方自杀型。
案例七:XXF是一位重庆姑娘,4年前嫁给罗村的DLJ,可是生活半年后就逃走了,再也没有音讯。笔者也是通过私人关系才在广州找到她,在访谈中她一再要求我对她的行踪保密。她已决定不再回罗村。
打工的时候,我老公对我非常好。那时候我一个人刚刚出门,没什么人和我说话,他经常跑过来和我说话聊天。他对我非常关心,什么事都很愿意帮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回宿舍的路上被一伙流氓拦住,幸好他冲过来把那伙人赶走了,他自己也受伤了,那时候我真的很感动……回家结婚后,他一个人完全改变了,不仅不干家务活,还动不动就打人,我真受不了他,感觉他变化太大了,以前被他骗了。
案例八:DJX是罗村一个小伙子。由于家里比较穷,人也比较矮小,26岁的时候还找不到老婆。2001年他去广东中山打工,一年后带回一个广西的女孩子,两个人很快就结婚,当时村里人都说他“有福气”,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可这个女孩子住了7个月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回来。
DJX这样形容他和他老婆之间的关系:
在城里打工的时候,我说我们家庭经济条件很好,有两层的楼房,我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其实当时我只想把她带回来,以为带回来事情就好办了。回来后,她对我很有意见,每天都说我骗了她。我对她说,我会对她好的,我一定努力做事,我们以后的生活一定可以过得很好。没想到,她最后还是跑掉了。她这样对我伤害其实很大的,以后我再也别想在本地找到老婆了。
以上两个案例中,女方都是受害者,他们或多或少地被自己的丈夫骗了。在外打工的时候,罗村的男子为了博得姑娘的青睐,刻意地隐瞒一些“坏”的信息,同时也刻意地制造了一些“好”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在婚后都真实地呈现出来。
4·女方自杀型
案例九:DJ是一个建筑工人,2000年在东莞长安搞建筑的时候认识了一位河北的姑娘LY,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一年。结婚后DJ并不甘心呆在家里,以外出挣钱为名,继续外出东莞打工,实际上在外边经常打牌、赌博、玩女人,从不理会家务和农活。DJ的母亲是一位多嘴的农村妇女,和村里很多人都骂过架。2003年这位河北的姑娘扔下了一岁多的女儿撒手人寰。
DJ这样描述自己的老婆:
我真的很对不起她。其实当时在工厂的时候很多人追求她的,可她那时候偏偏看上了我。可能那时候我穿得比较好,花钱也比较大方,她也比较寂寞吧……结婚后,她对我们这里的生活很不习惯。不管是吃、住,还是一些生活细节,她说都和她们家乡差别很大,和打工的工厂也差得很远。我妈也很古板,对她的态度很不好,主要是我妈不喜欢外地女孩,总觉得不可靠。开始的时候我还教她一些我们这里的生活礼节,教她怎样做农活,可是后来我就没耐心了,经常笑她笨……在这里除了我,她没什么亲威朋友。有些邻居也不愿意和她说话,主要是她们和我妈关系不好。再说人家和她说话她也听不懂。慢慢地,她说话越来越少了,当时我对这些都不是特别在意,以为她慢慢就习惯了。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走了。
DJ的婆婆却这样说:
她(指自己的媳妇)开始进我们家门的时候,我就不是很喜欢她。我觉得外来媳妇不可靠,她们迟早要跑掉的。村里不是有几个都跑掉了吗?她说的那些普通话,我都听不懂,有什么话没法和她说,真的太麻烦了。有时候明明她做错了,我想教她怎么做,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说。哎!后来她又生了女孩,我就越讨厌她了。现在她死了,我心里却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怎么样她都是我儿媳妇嘛。她这样去了,对我们家的名声很不好,我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娶到老婆。
案例九中的DJ和自己老婆从相识到结婚不到一年,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仅仅是因为打工时比较寂寞才开始交往。回家后,丈夫DJ和婆婆也没有及时帮助LY适应罗村的生活。据DJ的邻居,也是村妇女主任反映,LY也曾经对她透露自己想学XXF(见案例七)离家出走,可是,自己已经生了孩子了,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受苦。
四、讨论:逆城市化、工业化,社区迁移与婚姻迁移的同步性,信息交换的完全性同样是嫁给罗村的男子,却有四种不同的婚后生活。笔者认为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应该将打工妹的婚姻逆迁移置于一个更宏观的社会结构背景下来考虑,这就是现代化趋势下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人类历史的经验表明,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城市化、工业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变本身就是这个趋势的一部分。而打工妹的婚姻逆迁移与城市化、工业化是相悖的,从本质上说,打工妹的婚姻逆迁移是城市化、工业化失败的产物。
谭琳等人的研究也从侧面证明笔者的结论。她们的研究发现:打工妹主要是嫁给被张家港当地婚姻市场淘汰的男性,甚至娶了外来媳妇的男性自身也会在当地受到一定的歧视,但这些外来媳妇还对她们的婚姻“比较满意”(谭琳等,2003)。为什么呢?因为张家港是一个东部发达的工业城市,那里的外来媳妇所走的是一种顺城市化、顺工业化的婚姻迁移,而罗村是一个落后的内地农村,嫁给罗村男子的打工妹所进行的是一种逆城市化、逆工业化的婚姻迁移,所以这也就整体上决定了婚姻逆迁移者不会幸福。
以上是从宏观上对婚姻逆迁移的分析,从微观上来说,打工妹婚姻逆迁移是否成功取决于两个关键变项:社区迁移与婚姻迁移的同步性、信息交换的完全性。
1·社区迁移与婚姻迁移的同步性
虽然结婚使得这些打工妹表面上进入了当地社区和家庭,但是这没能让她们成为真正的当地人。这是因为婚姻迁移和社区迁移是不同步的,婚姻迁移是表面的、形式的,也是快速的;而社区迁移是内在的、缓慢的,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上的调适。打工妹需要对这个社区的文化进行一次全面的再社会化,从而完成对新社区的社区适应。在上述案例中,虽然很多打工妹嫁到了罗村,但是她们都反映不会说当地的语言,也不知道罗村的风俗习惯,因而造成了生活的不愉快,甚至酿成悲剧。案例七、八、九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婚姻迁移和社区迁移之间有一个时间上的差距。这个差距就是打工妹再社会化,完成对新社区的社区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越短,婚姻迁移和社区迁移也就越同步,夫妻双方的生活质量越高。案例一证明了这一点。
2·信息交换的完全性
加里·贝克尔认为,获取信息与否和信息是否全面是一个人在婚姻市场上寻求配偶的主要依据,也是婚姻离异的根源所在。早期的婚姻破裂,主要是因为婚前在婚姻市场上对其选择对象的信息掌握不完全与婚后对其配偶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加里·贝克尔,1987)。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罗村的男子为了娶回老婆,他们在城市与打工妹的交往过程中,都有刻意隐瞒或者制造某些信息的行为。如果说这是一种“前台”的表演的话,那么结婚后“后台”将完全暴露出来。“前台”与“后台”之间巨大的差距让发生了婚姻迁移的打工妹难以接受,必然导致婚姻的动荡。上面的女方外逃型和女方自杀型都是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个信息评价机制的问题。因为永久性的爱情与暂时性的迷恋是不容易加以区别的,所以婚前对爱情的任何直接评价都是没有足够信心的,相反,而是采用对爱情的间接评价(加里·贝克尔,1987)。打工妹的婚姻和农村“熟人社区”内的婚姻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后者要经过家庭的集体决策,而当事人独立决策的成分往往很少;而前者因为离乡在外,基本上是个体决策,缺少对信息间接评价机制。
当代中国是一个转型社会,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工、打工妹只是一个历史概念,打工妹的这种婚姻逆迁移状况也只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一个短暂的缩影。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改变,打工妹的婚姻逆迁移将发生新的改变,农民工的命运也将发生新的改变。
[参考文献]
[1] 谭琳,苏珊·萧特,刘惠·“双重外来者”的生活[J].社会学研究,2003(2).
[2] 顾耀德.对边远地区女性人口涌入浙江之浅见[J].人口与经济,1991(1).
[3] 谭琳,柯临清.目前中国女性婚姻迁移的态势和特点[J].南方人口,1998(2).
[4] 加里·贝克尔著,彭松建译.家庭论[M].华夏出版社,1987.
[5] 同钰莹.对外来打工妹生活状态的分析和思考[J].西北人口,2001(2).
[6] 刘倩.户籍制度的背后:打工妹生存状态及社会心理[J].中州学刊,2001(6).
[7] Becker,Gary.S,Landes,Elisabeth M,and Midchael,Robert T:”Economic Analkysis of Marital Instablity”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 1141-1187 1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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