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中原“第三者”婚姻适应问题之探讨
作者:冯晓燕
[摘 要] 本文通过个案研究, 深入了解再婚家庭的婚姻生活, 探讨再婚家庭中原“第三者”在婚姻中社会支持网络和婚姻适应问题。笔者希望通过此研究, 能让那些已经进入婚姻的原“第三者”或目前还徜徉在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对再婚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前景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 促使他们思考并把握自己在两性关系中的定位。
[关键词] 第三者 再婚家庭 社会支持网络
前 言
“第三者”是主流社会对那些与已婚男人发生恋情的未婚女孩的贬斥和蔑称( 方刚, 1999) 。随着西方各种文化与哲学思潮的浸染, 性自由、性解放之风兴起,“第三者”( 绝大多数是未婚女性) 插足家庭婚姻的例子屡见不鲜。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 中国各大中城市的离婚率始终居高不下私家侦探, 其中, 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比例, 占总离婚率的一半以上( 赵学林, 2000) 。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 一部分“第三者”在其插足对象与原配偶离婚以后, 顺理成章地与他们的插足对象结了婚, 这意味着双方作为外遇关系的结束, 似乎是一种美丽的收场。但某机构的一项调查报告向我们展现了这样一个数字: 与“第三者”结合的婚姻, 其离婚率平均达到了 90%左右, 而且大多数当事人的结合期还不足一年( 赵学林,2000) 。
这是令人震惊的一个数字, 公共舆论与社会媒体总将焦点过多的集中在对 “第三者” 的谴责和离婚妇女的同情, 鲜有人去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婚姻质量及当事人的婚姻适应问题。本文将以一名原“第三者”结婚前的想法和结婚后婚姻家庭生活入手, 分析这种再婚家庭中原“第三者”不适应的原因和社会支持网络, 进而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 以期预防“第三者”婚姻悲剧的发生, 弥补这方面研究的空白。
讨论和分析
本个案的访谈是在 2006 年 7 月份进行的, 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和定性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深入的访谈, 了解一个原“第三者” 的婚后生活, 探讨再婚家庭中原 “第三者” 在婚姻中社会支持网络和婚姻适应问题。因此本研究要求一种深度, 而定量研究不适合一个深入而复杂的研究主题, 所以笔者选择了定性研究方法。
一、个案描述( 因要保证案主的隐私, 案主的姓名及相关人员都使用化名)
A 女士是一位 28 岁的女记者, 结婚两年, 目前尚未有子女。三年前, 她邂逅了现在的丈夫 Z, 两人在交往中互生爱慕之心, 发展了一段恋情。Z 是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 比A 大 14 岁, 事业有成, 已有妻室。当时, 这段恋情在他们的生活圈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谴责之声接连不断, 可这些都没能阻挡他们在一起的决心。半年多后, Z 和妻子协议离婚, 儿子归女方抚养。几个月后, A 和 Z 结婚。
可是婚后活并不像 A 所预料的从此 “幸福快乐”, 两年多的婚姻生活让 A 女士历经了很多坎坷的心路历程。
二、个案分析
探讨原“第三者”的婚姻适应问题, 首先要研究婚外情的原因及特点, 这样能更好得帮助研究者理解研究对象在婚后所遭遇的适应障碍。
( 一) 婚外情的原因
本文将婚外情界定为婚外两性关系的现代形式。它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 在婚姻之外建立的恋情关系或情人关系, 是一种不规范、不稳定的两性关系, 也是不被社会承认和保护的两性关系①。它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的因素②
否认经济因素在婚外恋中的作用是不必要的。多数的婚外情带有商品经济特色, 很多“第三者”并不是冲着被插足者这个“人”而去的, 而是被他们身上的某些东西所吸引, 如权力、财富、地位、名气、才华( 才华最终也会转变成为财富) 或光环, 而以上的这些东西都使被插足者有了不同于平民的优势生存条件, 也就是这份优势的生存条件吸引着“第三者”。
◇虽然我收入不至于让我在生计上犯愁, 可也无法给我提供一份安逸的生活条件。
◇当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不断地有人向我介绍从事机关、银行、公检法等好职业的年轻男士, 他们都很年轻也很优秀, 只不过在现阶段, 他们还都是普通一员。也许他们都是潜力股, 但婚姻是女人一生的赌注, 而股市是变幻莫测的, 谁能确定他们的未来走势?
◇Z 就不一样, 如果我和他结婚, 就可以不用像很多同龄人一样, 夫妻俩终日为生计、为偿还房贷和车贷而奔波。
2. 传统分工模式的弊端③
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 导致了女性的精神视野在长期的家庭劳动中日益变得封闭化, 而男人们却在不断更新的外部环境中, 从视野到精神都获得了极大的拓展。久而久之, 夫妻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 再加上缺乏精神沟通, 双方越来越无话可讲, 这就成了许多中年男子寻找婚外恋的内驱动力。
3. 寻求真爱④
不可否认, 有一部分当事人的确是出于爱情的目的才走入婚外恋中的。
◇我和 Z 是在一次采访中认识的, Z 那种中年成功男人特有成熟的魅力掳获了我的心, 这种魅力是那些与我同龄的男生所不可能具备的。
◇刚开始, 我压抑着自己的情感, 因为我骨子里受到的传统教育在内心中提醒我对这份感情敬而远之。可是,感情就像一个决口, 堵塞决口根本是治标不治本, 总有决堤的一刻,而且来势更凶猛。我对 Z 的感情就是这样, 我越是压抑, 就爆发的越猛烈。终于, 我们不顾一切的走到了一起。
( 二) 婚外情的特点
1. 多为男婚女未婚的模式。这是婚外情中最常见的结构, 男性在外遇中通常居主动出击的位置, 矛头所指的一般为青春靓丽的女孩。未婚女性较已婚女性有更多自由的精神空间, 而且容易对成熟的男性产生爱慕, 而与她们同龄的男性往往事业无成, 行为行止也显得过于幼稚,这便更增加了已婚男性的魅力私家侦探。从理论上说, 在各种结构的婚外情中, 男婚女未婚的形态最易造成离婚。因为未婚女性可能会加倍地付出给已婚的情男, 加上其自身家庭因素的作用, 这很可能导致男方冲出围城⑤。
◇我越是接近他, 就越被他身上所透出的魄力和成熟所吸引, 这自然使我越来越喜欢他, 渴望着能更多与他呆在一起。可是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人,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非常的有限。在这种情况下, 我自然想到了通过婚姻契约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
2. 婚外情中的女性远较男性沉重。在婚外情中, 女性要付出远比男性多得多的心力和体力, 她们普遍承受更多的精神负荷, 比男性体验更多的沉重。而这一切, 是由文化造成的⑥。◇随着越来越多人知道我和 Z 的事, 我的处境就越来越难了。有时候, 我真觉得自己像过街的老鼠, 每到一处, 都感觉到别人在对我指指点点。
◇为了这段感情, 我在单位都抬不起头来, 甚至连我的朋友都来指责我。
◇我受够了被人指责被人唾骂的生活, 也受够了“第三者”这个名分。可是我不能离开 Z, 因为我爱他, 也因为我已经不可能从这段婚外情中全身而退。在这段感情中, 我付出了我的贞节和我的名节。我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和 Z 结婚, 当然这也是我所期盼的。
从以上所述的原因及特点, 我们可以看到“第三者”对婚姻存在太多的憧憬, 期待婚姻能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慰藉。他们容易只看到日后家庭生活美好的一面, 没考虑婚姻中的隐患。
( 三) 原“第三者”婚后整合过程中的障碍
1. 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⑦
许多再婚夫妻往往出于惰性而固守原有的生活习惯, 没有意识到再婚是新生活的开始, 也没有及时终结以往的感情历史, 更没有用积极的心态去适应新的生活秩序, 从而没有主动协调夫妻双方在生活细节上的差异, 只是一味的沉溺于原有的心理惯性, 在“被动”的磨合中心存委屈的生活在历史的阴影中。尤其在由婚外情组建的再婚家庭, 从情人到夫妻, 彼此都为此牺牲了很多, 所以他们都希望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能从对方身上得到补偿。这种情况下, 有的再婚夫妻甚至拿原配偶的优点来对比再婚配偶的缺点, 使得夫妻关系日益恶化。
◇为了这场婚姻, 我和 Z 都有所牺牲。Z 始终认为他的牺牲得更大。他说为了我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拆散了,把一个含辛茹苦共过患难的结发妻子休掉了, 而且还让孩子过上了单亲家庭的生活。作为回报, 我应该比他的前妻更温柔更体贴更善解人意。具体包括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床为他作早餐, 在他晚上应酬回来为他熬醒酒汤, 给他按摩, 为他准备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等等。
◇这是哪朝哪代的规矩了, 我和他前妻有一大截的年龄差, 彼此的观念大相径庭, 我怎么可能像他前妻那样侍候他? 更何况, 我也有工作, 我也需要丈夫体贴关心爱护, 我反过来向 Z 提出这些要求, 结果他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他享受我所付出的劳动是那么心安理得, 我尽力去做, 但也做不到他前妻那样好。
◇在我们做情人的时候, 他还经常送我各种礼物, 也经常陪我去打保龄球或散步游泳什么的, 可在结婚以后他反而把这一切浪漫的东西上都丢弃了。
◇我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 Z 就躺在沙发里看报纸,我叫他到厨房来陪我聊天, 他说:“你以为我是那些二十几岁的毛头小伙子, 陪你在厨房里打情骂俏? ”我委屈极了。虽然这场婚姻表面上看好像是由我一手弄出来的, 但它并不是我一相情愿的结果, 我的父母和周围的人都不理解我为什么要嫁给一个二婚的人, 这种结合形式毕竟有悖中国人的传统精神, 尤其是像我这样一个在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不错的女孩子, 来自我父母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是非常大的, 我已经够委屈了, 本来想的是 Z 能够抚平我的委屈, 没想到他的话更伤人。
2. 经济上的“黑箱操作”⑧
由于许多的离异者对以往的感情负有道义责任, 这使得相当多的再婚丈夫不愿向配偶公开他们的实际收入, 而在私底下通过对前妻和孩子的经济补贴来“赎”因离异而欠下的“良心债”, 由此导致了配偶的不满并引发了夫妻的信任危机, 许多的再婚家庭因此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窘境。
◇他经常背着我去看望前妻和孩子, 给他们买东西,给孩子塞钱。我并不是因为缺钱花才要求他向我公开财政情况的, 而是出于追求完整婚姻的愿望, 要求他如实地向我公开他的全部收入。
◇我并不是反对他给前妻和孩子额外的补贴, 我和Z 都深深的伤害他们母子俩。如果在经济上我们能做一些补偿, 弥补一些我们的罪过的话, 我也乐意如此。可是,我希望 Z 能如实的告诉我, 而不是这么偷偷摸摸得瞒着我。我不是一个小气的女人, 但我需要一个对我、对婚姻诚实的丈夫。我们已经是夫妻了, 可他还拿我当外人!
3. 不良的沟通⑨
不良沟通是造成一部分再婚夫妻难以摆脱历史阴影羁绊的主要原因。尤其在这种从婚外情走入的再婚家庭,双方都是带着沉重的枷锁甚至是内疚进入婚姻。他们这种婚姻形式本身就是在牺牲别人利益和违背传统道德基础上的产物, 所以他们双方都要求从对方那里获得补偿,以平衡自己的委屈。男方因拆散家庭并让妻子成为受害者而心怀内疚, 所以他希望从女方那里获得足够的补偿,而女方则对自己作为“第三者”的不良名声感到委屈, 所以也想从丈夫那里获得物质与爱情的双重补偿。他们双方都想从对方那里获得加倍的补偿, 他们都是以施舍者的心态等待对方的付出, 他们都希望从对方的爱情中寻求内心的平衡, 其结果便是他们俩谁都不想再为对方付出什么。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个尽了力的功臣, 他们就等待着索取对方的一切。在这样一种相互对立的索取前提下,他们的婚姻危机重重。
◇从情人到夫妻, 我不知道差别会有这么大。Z 是一个好情人, 可是不是一个好丈夫。
◇他经常请她们母子俩出来吃饭, 包括过节把我甩在家里, 却陪着前妻和孩子在外边吃饭, 一开始我还忍着他, 但在我们之间发生矛盾后, 他反而加剧了这样的行为, 于是我就忍无可忍了。我甚至不得不暗中监视着丈夫在工作以外的行踪, 但发现了以怎么样, 我又改变不了他。
◇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气不过地和他吵一架, 但我们越是吵架, 他就越是和前妻孩子频频约会, 把我一个人甩在家里。他们毕竟是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夫妻, 也许没有激情了但相濡以沫的感情却让他们彼此牵挂着。◇一开始我们还都忍着, 时间长了双方都又觉得委屈, 逐渐生出抱怨, 然后是争执。而夫妻之间只要有了第一次的争执, 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悲哀地意识到我们因为这些冲突和矛盾而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上, 如果我们再不调整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 我们的婚姻就会像一个肥皂泡, 一碰即破。
4. 社会支持网络的不足
阮曾缓琪( 1999) 在对中国大陆在职母亲社会支持网络的状况调查研究中指出, 中国大陆的在职已婚女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 家庭网络、邻里网络和工作机构网络⑩。而“第三者”由于违背了社会所认可的道德标准, 容易在婚姻生活中失去此三方面的支持, 而这从侧面加剧了“第三者”的适应障碍。
◇以前, 我在单位人缘挺好的。自从我和 Z 好了后,单位的同事对我目光就开始不那么友善了, 领导对我也没以前器重了。那时候, 我还幼稚的以为只要我和 Z 结了婚, 摆脱了“第三者”这个身份, 他们就不会这么对我了。可是, 事实并非如此, 虽然我摆脱了那个尴尬的身份,可是我破坏人家家庭的事实是磨灭不了的。所以, 现在我在单位上没什么知心的朋友, 平时受了什么委屈只能自己独吞, 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而且, 这些还影响到我的工作, 现在的我要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努力才有可能得到他们的认同。
◇Z 的父母一直都不认我这个儿媳妇, 也不来我们家。我和 Z 去探望他们的时候, 从来也没给过我好脸。久而久之, 我就特别不愿意去他们那儿。可是这样, Z 又怨我,说我不孝顺他的父母, 而且还说他的前妻以前是非常孝顺父母的。我真是又气又委屈。
◇有时候, 我真想好好在爸妈面前哭一场。可是我没这个脸, 当初是我死活要嫁给 Z 的, 他们两老为这事闹了不少的心, 我不能再给他们添事了。
◇当时的我真是孤立无援啊, 以前受什么委屈好歹还有人可以倾诉, 可现在, 我只能是闷在心里!
结 论
婚姻和家庭是受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保护的社会细胞, 它的地位、意义、功能和价值都是受到社会承认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准则, 而“第三者”现象却威胁着这种生活准则, 因此它受到了社会舆论强烈的谴责, 因为它通常被认为不顾人们的婚姻道德准则, 破坏了他人家庭的幸福,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虽然一部分的“第三者”通过重重努力最终与插足对象喜结连理, 但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他们迟早会收到一份账单, 那是他们对这场婚姻所要付出的代价, 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对维持两性秩序的力量使然的结果。
绝大多数的与 “第三者” 结合的婚姻最后以解体告终, 虽然本研究中的个案并没有呈现这样的结果, 但是通过本次研究, 我们同样看到了这种特殊婚姻形式中的弊端。从情人到夫妻, 他们在角色转换和角色适应上出现了不适应, 加上夫妻双方相对对立的索取心态, 使得他们的婚姻生活曾一度岌岌可危。社会舆论的丝毫不放松以及社会支持网络的严重不足更使得原“第三者”在婚姻生活中孤立无助。虽然本个案中的主人公通过努力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得到了改善, 但是其中的艰辛, 是一般已婚女性所无法体会的, 也是“第三者”们始料不及的。
由于本研究是一个定性研究, 研究结果不具有代表性和推广性, 但是, 这些发现能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再婚家庭中原“第三者”的婚姻生活的全貌。笔者希望这个研究结果, 能让那些已经进入婚姻的原“第三者”或目前还徜徉在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对再婚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前景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 促使他们思考并把握自己在两性关系中的定位。
注释:
①丁文, 徐泰玲 《当代中国家庭巨变》, 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 , 第 309∽313 页
②参考赵学林:《阴影——对“第三者”婚姻状况的调查》,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0, 第 39∽180 页
③同上
④同上
⑤方刚《外遇中的女人》, 光明日报出版社, 1999, 第 1 ∽2页
⑥同上, 第 297∽300 页
⑦参考赵学林 《再婚家庭状况调查》, 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 第 1∽414 页
⑧参考赵学林 《再婚家庭状况调查》, 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 第 1∽414 页
⑨同上
⑩阮曾缓琪.中国在职母亲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1999 年第 1 期, 第 49∽52 页
[参 考 文 献]
[1] 赵学林.阴影——对“第三者”婚姻状况的调查[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
[2] 方刚.外遇中的女人[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
[3] 丁文,徐泰玲.当代中国家庭巨变[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
[4] 阮曾缓琪.中国在职母亲的社会支持网络[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9,(1).
[5] 赵学林.再婚家庭状况调查[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
[6] 程超泽.婚姻解毒——现代婚姻启示录[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
[7] 张立新,李延宪,王永龙,戴锐.社会适应论[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
[8] 风笑天.社会学导论[M].湖北: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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